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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藤县平福乡桃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88342357
特别 告知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藤县农交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2.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交易标的,并对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交易 条件
一年一付,每5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5%。
1.竞租人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9-11 18: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投标成功后,中标者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租合同,并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押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者若放弃中标资格,招租人有权将标的收回再行竞拍,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中标价款的,原中标者应当补足差额,且竞拍保证金不给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收归藤县平福乡桃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得。竞租未成交者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3、中标后签订承租合同,签订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需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结清各项欠款后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凭票据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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