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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名称:藤县濛江镇安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88342357
特别 告知
濛江镇安和村儿童水库位于安和村黎村组,距离濛江镇城区约12公里,水库养殖面积约15亩,以现状进行流转。承包范围:濛江镇安和村儿童水库内水面。承包期间,用途为渔业养殖,禁止经营有废气、毒气、水污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有关的行业,不得影响附近单位及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影响水塘安全运行,不得影响农业用水和汛期泄洪,在水库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非法行为,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租赁年限为10年,租金每5年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增加10%,租金一年一付。
1、缴纳:金额3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5-23 18: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投标成功后,中标者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签订承租合同,并支付租金、押金、交易服务费等费用,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者若放弃中标资格,招租人有权将标的收回再行竞拍,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中标价款的,原中标者应当补足差额,且竞拍保证金不给予退还,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收归藤县濛江镇安和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得。竞租未成交者的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利息)。3、中标后签订承租合同,签订合同后在7个工作日内需缴纳人民币叁仟元整(小写:¥3,000.00)作为押金,否则视为违约。在合同租期届满时,乙方结清各项欠款后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凭票据退还押金(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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